柴平法开字{2024}第01号
甲方:缘朝文化(海南)有限公司
乙方:征婚者
依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】第四百六十九条,以下协议条款视为书面形式合同的订立,甲乙双方自愿签署,并履行合同条款,承担条款法律责任。
一、甲方的权力和义务:
1、甲方提供柴道煌.com千里姻缘一线牵平台。
2、乙方通过实婚制审核与征婚承诺协议签署后,甲方履行为乙方婚介服务义务,婚介规则遵守平台规定。
3、甲方每季度重新实婚制审核与征婚承诺协议签署,乙方未审核通过,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征婚展示与婚介服务。
二、乙方的权力和义务:
1、通过甲方审核成功,乙方可享柴道煌.com免费婚介服务。
2、乙方保证在与婚介对象相处期间,男女双方产生任何经济纠纷或发生违法行为等与甲方无关,属自主行为,自主承担法律责任。
3、乙方承诺单身征婚,乙方非单身征婚,愿赔偿甲方二十万元人民币,且同意甲方新闻曝光的双后果,甲方若因此提起诉讼,乙方愿承担甲方相关诉讼费与律师费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乙方在柴道煌.com,单身审核页面,对“征婚承诺协议”项点圈后且提交,视为已读此协议,视为自愿签署此协议,且愿承担以上法律责任。
2、本协议扫描版、电子版、网页版、纸质版均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3、本协议由缘朝文化(海南)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甲方签字(盖章):缘朝文化(海南)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(点圈且提交视已读签字)
签署时间: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签署时间:即提交时间